2004年以来,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及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对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促进发电侧价格体系合理形成曾发挥重要作用。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平均降价幅度3.4分/千瓦时,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约300亿元
煤电上网电价迎来新变化。
●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现行机制难以反映市场供求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明年1月1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燃煤发电是保障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平稳有序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是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此次改革为尚未进入市场的50%的燃煤发电上网电量进入市场创造了条件,将大幅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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