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收的房屋性质等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为准
《通知》明确规定,南昌市各区人民政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通知》施行前已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同时,征收补偿方案由各区房屋征收部门拟定上报辖区政府,由辖区政府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及时公布。
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受所在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征迁补偿等诸多方面制定新的规定。
一、征收补偿方案要拟定上报
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监督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新规从今年10月2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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