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核定其各档气量。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420立方米(含),价格由每立方米3.58元调整为3.88元。
阶梯气价以年为1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市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以内,价格由每立方米2.98元调整为3.28元。
9月6日,烟台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的通知,确定调整市区居民天然气阶梯销售价格,表示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至2022年9月30日。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75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20立方米以上,价格由每立方米4.47元调整为4.77元。那调整后每平上涨多少?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113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