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就业的低保人员可申领最长24个月的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根据该办法,东莞市对在全日制岗位上实现稳定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低保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长可申领两年补助金
在非全日制岗位上实现灵活就业的低保人员,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80个小时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50个小时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据悉,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办法的补助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实现就业,经东莞市民政部门核准,在2019年~2020年间纳入低保的人员。停止就业的,暂停发放补助;重新就业的,可继续申领补助。近日,东莞市人社局对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办法征求社会意见,根据该办法,在2019年实现就业的低保人员可申领最长24个月的补助,在全日制岗位上稳定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300元补助。低保人员的就业状况及就业形式,由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委会共同核定。低保人员则是指《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登记的户主及家庭成员页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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