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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桐乡市农村建房用地新规:户均用地不得突破0.55亩

《办法》着重强调了规划的基础作用。

同时还融入了“三治融合”的元素,村委会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申请受理、审核把关、现场监管等工作。新、老办法有啥不同?各村要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加强对本村村民建房的日常管理,实行“四公开、五到场”制度。今后,村民建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新修订的《办法》共分七章三十条,主要从规划与设计、申请条件和面积标准、审批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2019年7月1日起,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记者采访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来为大家做解读。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应当遵循符合规划、节约集约、先拆后建、分级管理的原则。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桐乡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也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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