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
《广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19年3月8日,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广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办法》(广安府办发〔2019〕16号),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5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办法
广安府办发〔2019〕16号
以下是政策原文内容。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100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