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原文内容如下: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惠州市惠阳区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业经五届4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21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惠阳府办〔2019〕8号》,主要处理的是我区因村庄规划未编制完善原因,导致农村宅基地无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未取得合法用地、报建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2月21日
惠阳府办〔2019〕8号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国土资源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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