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住建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基础上,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7年,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确定在2020年底前,在北京、上海等46个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垃圾分类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
早在2000年出台的《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厦门、桂林等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15日,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在首都之窗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为更好地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中国多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已开展近20年。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在此之前,广州、上海等地已相继发布了个人扔错垃圾将面临处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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