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此次排查清理整治工作的核心就是‘大棚变住房’或‘圈建成庄园’,所以《整改标准》的重心也放在了单栋大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整改上。为封堵这种现象,《整改标准》规定: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四周和单栋种植大棚外,不得建设非可视化的围墙或围栏,不得妨碍执法人员监督检查。
同时,单栋种植大棚只能有一个看护管理房,看护管理房只能为单层且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种植大棚严禁配备固定居住设施
”
近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制定发布《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单栋种植大棚内外及看护管理房内,不得配备用于固定居住的生活设施。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改标准》一共8条,其中前三条与第四条一部分针对的是整个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第四条另一部分及后4条针对的是单栋大棚项目。此前,一些大棚为掩人耳目,外面建围墙,里面超面积建“耳房”住人,将大棚变成了私家封闭庄园。表示单栋种植大棚只能有一个单层看护管理房(俗称“耳房”),且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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