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方案
《长泰县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有效保障我县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长泰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泰县提高农村居民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其中保障标准由原来的家庭人均年收入5000元提高到7560元,补助标准由年人均补差3720元(月人均310元)提高到4200元(月人均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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