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新都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范成北新中心城区”目标,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满足新市民居住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安居为主要出发点,增加供应与支持消费并行,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并举,政策扶持与强化监管并重,创新我区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2018年6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精神,根据《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办发〔2017〕2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成办发〔2017〕53号)有关工作要求,就进一步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区住房租赁市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成都市新都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新都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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