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务院决定将继续执行这一方案,为地方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方案》提出的第一项举措是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2016年5月,为了缓解营改增给地方财政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将增值税分享比例从过去的中央占75%地方占25%改为各占50%。华泰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李超对界面新闻表示,方案总的原则是增加地方级税收分成比重,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方收入,以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
“虽然这是个开始,而且初期可能比重增加不大,但在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压力下,方向非常重要”。此前确定的2—3年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为了保障减税降费切实落地,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三项举措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根据该文件的说法,过渡期暂定2-3年,届时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地方税体系建设等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是否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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