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调整补充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大化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的通知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部分调整补充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大化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印发了关于《部分调整补充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大化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的通知。部分调整补充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大化段
大政办发〔2018〕15号
其中百香果(未挂果)6000元/亩,百香果(挂果)12000元/亩,其它果类、农作物类参照同类同目同科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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