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带薪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政策落地三道坎:缺细则、限制多、无硬约束
各省份都规定了子女带薪护理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的条件。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到2018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约为2.49亿,约占总人口的17.9%。尽管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受到普遍认可,但现实中不少人遭遇护理时间难申请的尴尬。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福建、广州等多个省市,以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子女每年可用的护理时间,且大多规定了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四川等省份的规定较严格,要求符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重庆还规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的条件。10月1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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