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为扎实推进我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农改[2017]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一是坚持集体所有。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345”发展战略和“12345”工作思路,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建和领办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等为主要经营方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健全村集体经济管理机制、经营机制、监督机制,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为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三基建设”注入新活力。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大宁县出台了《大宁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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