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举报形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办法。通知全文如下:
《东莞市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7月2日,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范围、奖励原则、奖励条件,还提供了举报电话。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的通知
举报人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直接作用的最多可奖励20万元,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情况和检举的内容,列入密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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