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总结晋江市、武夷山国家公园、厦门市等相关试点经验,协调解决不同自然资源产权空间重叠、相互不协调的问题,完善确权登记的组织模式、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修订《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实现自然资源权利清单管理,基本建成符合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的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平台、自然空间监管平台,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分门别类探索各类用水产权体系有关权利的配置和产权管理的目标、手段、管理机构,明确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属关系和权责,开展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推进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的区域水权交易。
为贯彻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健全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抵押、出资(入股)等权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取得和流转,规范矿业权市场运作。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产权登记。适度扩大土地、水、矿产、森林、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产权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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