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完成后,出租费用按照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个人1∶9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村集体经济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维护、公共服务建设等。张卜街道张家村党支部书记程军、南郭村党支部书记杨黎明说:按照区上安排,他们组织人力用半个月时间对宅基地使用和居住情况进行了详细摸排,排查出大量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村民均有出租意愿。“‘共享村落’的实施,是以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不变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适度放活使用权,不影响农民正常生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的。“共享村落”,是指村集体或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进行流转交易的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总工程师高利民介绍说。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共享村落”50户房源,地处渭河北岸,分布于高陵区张卜街道张家村、南郭村。
7月2日,西安市高陵区推出的首批“共享村落”,让有着田园梦的创业人士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上述问题,还能让农民依靠闲置宅基地或农房实现资产性收益。农民个人若有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可以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书》,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齐委托书等资料,报区农业管委会备案后,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信息发布、组织交易。
对农民的好处:
那共享村落是什么?对农民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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