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管的私产类租金不作调整,仍按原有的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7.30元计算。
今年1月1日,“233号文”已经到期失效,在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住建局近日印发《通知》,对公房住宅租金进行调整,与广州市社会物价水平、房屋区位因素和住房保障政策协调。公房住宅是中国曾经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因其租金低廉,受到不少职工的青睐。
日前,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公产类公房住宅租金从现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3.5元,调整到4元。公产类租金5年仅涨0.5元
公房住宅租金标准上调
根据《通知》,在基准租金方面,公产类公房住宅租金从现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3.5元,调整到4元。这也是5年来,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首次调整。据记者了解,2014年以来,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依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14〕233号,简称“233号文”)。公产类公房住宅租金升至每月4元/平方米年满60岁老人若符合条件可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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