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貌设计要充分尊重历史和当地人文因素,着力打造一批独具川西民居特色的建筑,避免乡村城镇化。(一)明确规划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提升规划水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镇(乡)、村规划的管理和编制,坚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先行,建立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体系,与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部门专业规划相协调,鼓励多规合一,到2018年努力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结合当地实际,努力打造自然山地型、平坝田园型、城郊融合型的风貌单体设计,突出地方特色。一、坚持规划引领
所有村庄都应编制规划,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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