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办法》指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种养结构调整优化、菜篮子基地建设、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机购置、农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旅融合、水产业建设和省政府重点发展的其他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项目。政策全文如下:
据悉,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为加强和规范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6月12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办法》要求,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和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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