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申报主体并非个人,而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和保险公司在内的海外金融机构。最新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相关主管当局间协议,有巴西、英国、意大利、哥伦比亚、瑞士、土耳其、阿根廷等。
哪些国家加入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自动交换?涉税信息需要个人申报吗?有没有曾经的“避税天堂”?
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承诺执行CRS的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进行首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让藏身海外的资产透明化;而2019年起实施的新个税法增添的反避税条款,也给中国税收居民境外资产的纳税提供了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7年9月,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等“避税天堂”就加入了已签署主管当局协议的国家(地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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