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房源后,预约出租人或受其委托的房产经纪人、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线下实地看房,达成一致后,在租赁平台上进行合同网签,租赁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租赁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规模大、信誉好、具备信息化等条件的机构,可向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通过数据接口方式批量上传房源信息,按照租赁平台房源信息发布规则即时对外发布,并对房源真实性负责;其他经营主体及个人须先通过房源真实性验真后,方可在租赁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
根据《试行规则》,租客将可以在租赁平台上挑选真实的房屋租赁并网上签约租房;外地户籍租客或将可持租赁合同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记者从《试行规则》了解到,租赁平台上线后,出租房屋的机构、房东个人等应将符合要求的房屋房源信息主动上传租赁平台。据了解,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即将上线。租客则可以登录租赁平台进行线上房源选择。
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官网了解到,《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网签合同备案试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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