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武汉市武昌区通过公开择优,选聘了武汉东湖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租房试点运营主体,将待分配的590套公租房交由公司管理运营。公租房三分在建、七分靠管,但以往各地公租房的管理大多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承担,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行为也很难及时被发现、查处。我省选取武汉、宜昌、襄阳、孝感、远安作为试点,旨在为大、中、小三个层级城市探索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据统计,我省已有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约39万套,90%以上都已分配。
3月18日从省住建厅获悉,自去年湖北成为8个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试点省区之一,我省已确定武汉、宜昌、襄阳、孝感市及远安县为试点城市,武汉等试点城市已经为公租房请到“管家”。目前,5个试点城市已陆续出台试点方案,部分地方已先行进入实际操作。
按照国家要求,政府试点购买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包括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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