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政策原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乡村产业,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按照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及申报程序的要求,经镇(乡)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入选的13个乡镇为:平江县加义镇、浏阳市沿溪镇、炎陵县鹿原镇、汝城县泉水镇、湘乡市东郊乡、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绥宁县关峡苗族乡、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新化县天门乡、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永顺县松柏镇、衡东县三樟镇、中方县桐木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
7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批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各有关单位:
其中,湖南省有13个乡镇入选。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108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