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公开发布)
国办发〔2019〕33号
文件内容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6月26日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107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