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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农村低保4400元/人·年,城市7320元/人·年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一、具体标准

(一)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7320元。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晋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50元。函字〔2018〕21号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其中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7320元;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2444元。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80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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