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 号)精神,根据《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4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7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3月19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
兴政办发〔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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