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保险公司对扶贫工作的积极性,除监管支持政策之外,还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增值税减免,合理降低贫困地区商业保险机构的经营成本,强化对保险扶贫的正向激励。开展扶贫小额意外险工作,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困户因意外伤亡产生的经济负担,防止贫困程度加深,也是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措施,尤其针对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推出的意外伤害保险,还能有效化解放贷金融机构的呆坏账风险,符合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但在农村地区开展扶贫险业务投入大、风险高、利润薄,保险公司积极性较低,保险供给相对不足,扶贫小额意外险覆盖率仍不高。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扶贫小额意外险”)是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一种保险产品,是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人身意外伤亡致贫返贫的特殊金融扶贫工具,也是保险公司参与精准扶贫、专门为贫困户开发的扶贫惠农小额保险产品,具有投入小、缴费低、保障全、赔付高、手续少、赔款快、效果好等特点。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政协经济界别驻地表示,今年将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关于对扶贫小额意外险保费收入减免增值税的提案》,建议对农牧保险业务、金融机构农户和小型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等免征增值税,对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增值税。“金融扶贫要基于商业可持续性的原则。周延礼指出,防范意外风险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短板,因意外风险致贫返贫导致的社会问题较为突出。据周延礼介绍,当前各地多采取“政府+保险+贫困人员”的模式,通过财政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保费补贴,从需求端推动扶贫小额意外险投保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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