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启发、王洁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流长乡政府返还转包费2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138493.13元,补偿损失753644元。2009年2月15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确定清镇市流长苗族乡对冒井村木叶高坡115.4亩防护林林地、森林或林木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黄启发与王洁合伙共同经营,将转包林地中约14亩用于栽种折耳根,其余大部分用于栽种天麻。下面我们就来以案说法。2016年2月5日,王洁将部分林木卖与周兵,周兵砍伐林木78株,被林业部门处以罚款并被责令补种林木。
我们知道,我国土地的类型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其用途,比如农地农用,林地林用,但是很多人对于这点还处于“懵懂”状态,那么林地转包后可以种植折耳根和天麻吗?2017年1月9日,流长乡政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与黄启发签订的林场经营权转包合同无效,黄启发、王洁返还林场。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6日,流长乡政府与黄启发签订《贵州省清镇市流长苗族乡木叶高坡林场经营权转包合同》,约定“流长乡政府将前述林地、林木发包给黄启发从事农业项目(特色经果林)种植生产经营,转包经营权期限为65年,转包价格20万元。擅改用途怎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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