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征地拆迁工作应做到公开补偿安置标准,公开丈量登记,公开补偿情况,公开安置房规划建设方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2018年2月27日
《木里县城市规划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试行)》已经十三届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木里县城市规划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试行)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里县城市规划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和谐拆迁,依法拆迁,房地分离,让拆迁户“迁得走、安得好、稳得住、能发展”,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规定,结合木里实际,制定本方案。乔瓦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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