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安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南安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南安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此件主动公开)
南政办〔2018〕66号
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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