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农村道路修建困扰农民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村修路到底应该谁出钱?由此可见,农村道路修建,必须要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之上,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出资!今年6月起国家新修订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将会开始执行了,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道路修建将依旧“县道县建、乡村道乡建”的原则,所以农村村道以及乡道主持修建的主体是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村到的修建主持工作。
其实近几年国家也在不断家庭农村贫困地区的道路建设的投入,通过国家与社会资本结合的模式,支持农村贫困地区的交通建设!”针对这一问题,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乡镇道路的修建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而村道则是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委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厥词、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农村道路是阻碍农民脱贫致富的大问题,尤其是在深度贫困的农村地区,道路的问题为当前的扶贫工作造成了非常严重的阻碍,所以近几年国家一直在推动农村道路的修建,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加快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出行状况!在农村道路修建的资金方面,怡景列入到了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同时鼓励资源开发、金融支持、鼓励捐助捐款等筹措资金方式,让农民群众能够提前收益,并且在农村道路修建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找一下,充分发动农民朋友参与进来,让农民群众能够拥有获得感!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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