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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创业搞“田园综合体”用地政策新消息:可增加建设用地指标

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细化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加大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力度,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1.八个方面明确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

(1)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

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里面表示,对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这也意味着农村创业搞“田园综合体”也在用地优惠政策之内。(3)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

明确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做好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安排。(2)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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