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愿有偿退出、交回集体
转让的一个重要条件便是转让方要有着稳定的非农收入,进城安家落户农民完全符合这一条件。这样的规定让进城农民往往处于一个两难境地,就是要不要把户口迁入城里的问题,如果不将户口迁入城里,那就享受不到城里的优质教育资源等保障;如果把户口迁入城里,自家的承包地将会被集体收回,这也是一个不小的损失。因此来说,如果你们村里的其他农户有想要你土地的意愿,并且你们协商出一个合理的价格,是完全可以转让的。
1、转让给其他农户
近日,新修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被全国大人常委会审议通过,农民进城落户可自愿处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不得强制收回农村承包地,那承包地怎么管理受益最大?
针对这种情况,在近日审议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这项规定作出了两个方面的修改,一个是农民进城以前,不得以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另一个是删除了要求进城农户交回承包地、不交回就收回的规定,修改为如何处理承包地由进城农户自主选择。转让是流转的一种,但转让让出去的是土地的承包权,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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