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纳入工资总额的,应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高温津贴原则上按月计发。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对于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也是享有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改革,我国越来越多的农民都可获得补贴了,而再过几天,农民工也可领取高温津贴了,且每月300元,最多可领7个月!记得去领!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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