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政策实施办法
《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房票”政策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房票”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青田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房票”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其中“房票”安置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直系亲属除外)。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86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