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停止侵害是指发包方正在实施侵害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承包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有权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行为,要求其停止侵害。经营管理土地获得的收益,属于间接损失且会因劳动者的耕种水平及种植结构的不同而不同,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二、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土地承包法》第54条规定,发包方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对于被侵害财产的损失应以直接损失为计算依据。不论是按照原告实际经营管理涉案土地获得的收益为标准还是按照被告实际经营管理涉案土地获得的收益为标准均会造成同一侵权行为出现不同的侵害后果,在实践中会造成司法的不统一。根据我国法律,在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对于农户所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那么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怎么计算?
承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一、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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