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首先要有界定的标准和范围。我省将开展调查摸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要求,全省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应盘活总量的20%以上,通过3—5年时间将目前已形成的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对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摸清农村闲散土地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依据现状调查成果,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县(市、区)第一批试点单位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通知明确,农村闲散土地主要包括: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闲散土地是发展农村“边角经济”的可利用资源。各县(市、区)将明确盘活利用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
如何盘活农村闲散土地,让沉睡的资源散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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