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宗教、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和人防设施及电梯、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专业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018年7月2日
《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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