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那么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具体应该怎样处理呢?(2)续期申请的审批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一、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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