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办法》征求意见稿是这样描述的:
“专项附加税扣除”是什么?怎么理解?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北京时间记者采访时说,它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举例来说,住房贷款扣除1000,不是减少1000的税,而是在5000起征点上再提高1000。根据《办法》,再过两个多月,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三险一金”)等已实施的专项扣除外,纳税人将由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实际状况,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个税优惠。很多人以为,专项附加税扣除就是直接减免个税,其实不然。个税改革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今年的个税改革是自1980年个税法出台以来第7次大修,力度空前。
继2018年10月1日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月之后,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又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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