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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进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出重大修改,进一步加强了进城落户的农户等承包农户的权益保护,同时妇女也享有同样的土地承包权益。随着经济发展与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有的农民甚至已经在城市落户。
在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宝玉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这种情况下,这些农民的承包地是否会被收回?“这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主要就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以更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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