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宅基地如何进行不动产权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