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铵含有高达25%左右的氮元素,如果可以严格控制有害物质限量,不仅减少了大量能源的浪费还消除了氯化铵产品对环境以及作物的不良影响,完全可以做到变废为宝。第一,由于造粒氯化铵产品在施用时多采用机械施肥,尤其是国外用户采用飞机播撒施肥,造粒氯化铵产品细颗粒物料多会造成损失和影响环境保护,将粒状产品的粒度尺寸指标由2.00-4.00mm调整为2.00-5.00mm,粒度指标优等品由75%提高到90%,一等品由70%提高到80%。
自2018年12月1日起,《氯化铵》(GB/T2946-2018)将实施,自2009年8月1日实施的《氯化铵》(GB/T2946-2008)将废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批准发布等389项国家标准、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和54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公告》,涉及到6项肥料类国家标准。第二,农业用氯化铵造粒产品增设颗粒强度指标,主要是考虑了国内外用户的要求,规范造粒产品市场,避免粗制滥造。据介绍,如果氯化铵质量不能进行严格控制,质量低劣,杂质含量高的氯化铵可使土壤酸化板结,造成环境污染;大量的氯离子也容易烧伤多种忌氯作物,造成农作物的减产甚至绝产,氯化铵中含有钠盐、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若不能严格控制限量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据此前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主要差异有以下方面:
其中,涉及到《氯化铵》《农业用硝酸钾》《含有机质叶面肥料》《硫酸钾镁肥》等新修订产品标准,《硅钙钾镁肥》和《肥料中赤霉酸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法》为首次制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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