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强制提供代办服务等违法行为;
今年6月,住建部、公安部、司法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广州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一、操纵房价、捂盘惜售、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日前,住建部等七部委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他们在一些城市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7月31日,住建部公布一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二、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4大类20余项违法违规行为上“黑榜”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对象涉及4类主体、20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哄抬房价、“黑中介”、捂盘惜售、未批先售、虚假宣传……一系列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纷纷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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