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引导、农户主体。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7〕20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动乡村振兴为指引,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统一规划、分类实施,整合资源、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自贡市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工作,自贡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二、工作原则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一、指导思想
其中应拆未拆的土坯房由政府统一组织拆除的,每户按照0.2—0.4万元给予补偿;采取原址拆旧建新方式实施土坯房改造整治的,每户按照1.6—2万元给予资金补助,采取拆旧留权方式实施土坯房改造整治的,每户按照0.2—0.4万元给予资金补助。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83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