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在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63号(农业水利类81号)提案答复的函
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9月5日,农业农村部对于政协委员刘延云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提案,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刘延云委员:
如今在土地流转的推动下,许多散种农户自愿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另一方面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1.5万家,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提案收悉。那么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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