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二。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拟定全省旅游业发展战略、(一) 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省旅游工作。
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安徽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二) 制定国内旅游。
规划、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路线的规划开发,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三) 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安徽省旅游局网站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