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4、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组织对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参与拟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工作。6。
7、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市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推广普通话工作。
8、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及教科研工作。3、普通中小学教育、宏观管理全市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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